
可靠度工程師CRE認證與鑑定考試規章
報考資格、鑑定機制、詳細科目與應試要則
一、資格認證報考資格:
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:
- 已考取本學會「品質工程師」證書者。
- 曾修習可靠度(或品管)課程三學分或四十小時以上並持有證明,且具備下表中依照「學歷」之畢業後可靠度相關工作年資者(畢業前之年資均不予計算,年資計算至考試日期為止):
| 學歷 | 畢業後相關工作年資 |
|---|
| 博士 | 1 年 |
| 碩士 | 2 年 |
| 學士 | 3 年 |
| 專科 | 4 年 |
【鑑定考試機制】
上述資格條件不符合者亦可參加考試。成績評定甲、乙兩個單元均合格時,先發給「鑑定合格證明」(而非資格認證證書)。俟未來資格條件符合時,可檢附證明文件影本郵寄至本學會考試委員會審核,核給資格認證證書(酌收證書審查費共計 800 元整)。
二、報名手續與費用:
- 請至學會網站報名,並將有關證明文件(影本)及報名費,郵寄至本學會考試委員會。
- 經考試委員會審查通過後,於考試前一週郵寄准考證,並在試前以 E-mail 告知考場。
- 如學經歷證明文件不合或證件不齊時,則視為報考「鑑定考試」。如有疑義,考試委員會得通知報考人。
【報名費說明】
考試分甲、乙兩個單元。每一單元報名費為:會員 1,600 元(含團體與個人會員)、非會員 1,800 元。凡已繳報名費因故不能前來應試者,應在考試前 15 天以書面提出申請退費,按規定退還一半,逾期概不退還。
三、考試科目與配分:
- 甲單元:
- 可靠度基本概念暨可靠度管理 (30%)
- 顧客需求與規格及可靠度目標訂定、配當與成長管理 (18%)
- 可靠度預估 (10%)
- 可靠度設計技術 (12%)
- 失效分析與改善 (22%)
- 零件選用與管制 (8%)
- 乙單元:
- 可靠度數理統計 (18%)
- 系統可靠度模式 (12%)
- 可靠度試驗與數據分析 (22%)
- 設計審查 (22%)
- 維護度與整體後勤支援 (8%)
- 產品安全與責任及人因工程 (18%)
四、應試要則與成績評定:
【應試要則】
- 考試時間共 6 小時(每單元各 3 小時),分上下午兩次考試,時間依准考證上所示。
- 甲、乙兩單元試題各為 50 題選擇題(單選題)。
- 考試時可攜帶參考書籍(不含打印之模擬試題)及計算工具,但不得與他人合用或互相傳閱交談。
【成績評定與重考】
- 考試成績個別書面通知。
- 每一單元以 100 分為滿分,成績在 60 分(含)以上者為合格。
- 合格單元之成績有效期限為 3 年。未達合格標準分數之單元,得於次屆申請重考(重考時仍須按規定報名並繳納報名費)。
- 其他依試場規則辦理。
五、合格證書與諮詢管道:
- 甲、乙兩個單元成績全部合格者,由本學會頒發合格證書。
- 證書有效期限為 5 年。屆時則依本學會公佈之「專業資格重認證辦法」辦理,以維持其證書之有效。
- 只有一個單元合格者,不發合格證書。上項證書不另收費用。
【聯絡洽詢】
如有任何疑問,歡迎致電 (07)236-4807、(07)236-5470 洽詢,或親赴學會面洽(高雄市新興區忠孝一路460號4F-1)。
※ 註:請詳閱考試規章之各項規定,自認合格於規定者,請從速報名。